高纯乙炔气瓶使用须知
发布时间:2020-12-16浏览次数:12193
在高纯乙炔气瓶使用中,需要向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使用改装气瓶和逾期未经检验的气瓶。用户须向已登记充装或销售的单位购买燃气。使用场所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气瓶本体应保持干燥。因为气瓶的公称压力是根据正常情况下气瓶内气体所能达到的高温度来确定的,并考虑了适当的安全裕度。
因此,须防止异常情况的发生。装有可燃或助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盛装易发生聚合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远离辐射源、电磁波和振动源。当上述距离难以达到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后,可适当缩短。
使用时,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是否被油脂污染。所有被润滑脂污染的润滑脂须在操作前脱脂。因为油脂和压缩氧化气体会引起自燃。
开启或关闭高纯乙炔气瓶(或母线管道上截止主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缓慢地进行,以防高速静电。严禁用锤子、凿子、管钳、钢丝钳、长柄螺丝扳手等工具进行启闭,以免因撞击而损坏阀门或使压力表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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